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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6 22:19:28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估标准的适用(一)不同观点的评析。从确定鉴定标准的法理基础来看,侵权行为发生说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即无论鉴定在什么时候鉴定,鉴定部门应当一律适用交通事故发生时正在实施的鉴定标准,而不论实施鉴定时评定标准是否发生了变化。正因为如此,浙江省高院和***厅联合发文统一了这个问题的认识。但是,这一学说并没有解决《***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从何时开始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开始适用的问题。新标发布时间说认为凡是2017年1月1日之后进行鉴定应当一律适用《***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而不管交通事故发生在2017年1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这种学说对实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违背了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明显不妥当的。***适用原则说提出在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正式废止之前,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优先适用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但是这一学说存在两个方面的弱点:一是没有就实体问题是否溯及既往作出回应,比如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有效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在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失效以后才进行鉴定的,应当如何适用鉴定标准的问题;二是对于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废止时间的确定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特别是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发布***不是公an部,而是***质检总局,部分鉴定人员一直等待公an部发文废止该标准,从而导致适用上的争议无法得到解决。安徽2016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十级伤残:颅脑、脊髓及周围***损伤致:a。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估标准的适用:不同标准衔接适用的思路。***质检总局于2002年3月11日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取代了公an部1992年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16年4月18日两高三部联合发布了《***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无论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还是《***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均是有关实体问题的鉴定标准,而实体问题的鉴定标准应当以不溯及既往为原则,即适用交通事故发生时正在实施的鉴定标准,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时,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并没有废止,不论鉴定的实际时间发生在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废止前还是废止后,均适用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进行鉴定。相反,车辆品牌市场占有率较低,二手车价格浮动就会较大,保值率就较差,二手车价格也会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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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评估的四大方法
二手车评估的四大方法
1、折旧率估值法,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的车辆,我们可以用折旧率估值法。新车前5年的折旧率分别为15%、12%、10%、8%、7%,5年以后每年折旧率大概为5%。
2、公里数估值法,公里数估值法也称“54321”法。假设车辆的行驶里程寿命为30万公里,并将这30万公里分为5段,每段6万公里。按照时间顺序,每个里程阶段分别耗去车价的5/15、4/15、3/15、2/15、1/15。3、重置成本法是指用现有条件下重新购置一辆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新车所需蕞低成本×年限成新率×调整系数,所得到的数值作为被评估车辆的现价。按照时间顺序,每个里程阶段分别耗去车价的5/15、4/15、3/15、2/15、1/15。其中年限成新率计算公式为: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时间/规定使用时间)×100%,而调整系数的来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在这里我们暂且用较为常见的数值75%。
4、大数据估值法,在这个数据为王的时代,利用大数据做依托,车主只需在线输入车辆的相关信息,就可以快速得出车辆估值,这种方法可以有效避免地域和主观因素对车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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